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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市场监管局登记的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

日期:2022/8/15 字号:[大][中][小] 视力保护色:

关于对县市场监管局登记的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按照2022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及疫情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于2021年度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并免于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由临潭县市场监管局登记的,未主动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主动改正并向我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可免于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临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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